電力信息化
協鑫新能源近日公布,向華能一號基金及華能二號基金出售內地7座光伏電站的全部股權,以及授出認沽期權。該等交易的現金所得款項凈額預計為約10.81億元(人民幣.下同),協鑫新能源擬將有關款項用于償還其債務。
于完成該等交易后,協鑫新能源集團與中國華能集團將進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機會,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協鑫新能源集團于中國現有的光伏電站。協鑫新能源與中國華能集團正積極推進其他批次之出售事項,雙方計劃在不久之將來能達成及落實簽署更多出售光伏電站事宜之協議。
進行該等交易的理由為該公司作為其“轉型升級”發(fā)展目標的一環(huán),協鑫新能源持續(xù)推進輕資產模式轉型。于完成該等交易后,該等出售資產將不再為協鑫新能源集團及保利協鑫集團的附屬公司,且該等出售資產的溢利及虧損以及資產及負債將不再納入協鑫新能源集團及保利協鑫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
協鑫新能源集團及保利協鑫集團的負債將下降約26.646億元,同時,該等交易所得之現金約10.81億元將用于進一步償還債務,按協鑫新能源集團截至2019年6月30日之未經審核財務報表計算,協鑫新能源集團之資產負債率將降低約1%,有效降低財務風險。